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初步完成山东省重点企业碳足迹碳排放因子基础数据收集,启动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方法学核算体系建设,完成1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到2025年,基本完成6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初步建立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排放因子数据集及核算模型、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初步实现碳足迹标识国内国际互认。《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环综合〔2022〕65号)指出,支持山东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28号)要求,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统筹考虑山东省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的现状,鼓励“两高”行业重点工业产品先行先试,并逐步推广,以推动产品全流程降碳,强化企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责任,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重点产品出口和提升相关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工作方案》明确了2023至2025年,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分年度具体目标,细化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通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提升产品绿色低碳水平和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体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服务和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方案》起草完成后,征求了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的意见,先后两次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征求了16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建议,并与山东省相关部门完成了会签。《工作方案》共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具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基本完成6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其中,2023年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塑料行业1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2024年完成有机化学品、橡胶轮胎、烧碱等行业2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2025年完成3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明确了开展绿色低碳发展培训、开展碳足迹评价试点、鼓励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研究制定碳足迹技术标准、构建产品碳足迹评价体系、建立碳足迹基础数据集及核算模型、建立碳足迹产品目录库、搭建低碳产品绿色消费平台8项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强化工作统筹、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政策激励3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确保相关工作扎实推进。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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