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参加武器装备招标活动一定要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吗?
答:不一定。参加军队装备部门组织的招标活动,原则上应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但对于军选民用产品(B类)招标,参与投标单位可以没有资格,中标以后再申请办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2.问:申请装备承制资格应该如何选择选择类别?
答:
自2017年10月1两证合一实施后,装备承制资格类别也相应的发生了重大变革,由原来的三类变成了现在的A、B两类。
A类为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原一类和二类),A类承制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并且需通过保密审核;
B类为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原三类),B类承制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从这个分类上我们不难看出,如果企业的产品是军队专用的,那么办理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概率大一些,如果企业的产品属于军民两用的,那么就应该办理B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如果无法判定自己的产品种类,可以向相关军事代表室提出申请,查询《装备承制分类》,或咨询我院军工资质辅导专家。
3.问: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答:
一是向军队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提出申请;
二是提交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是A类装备承制单位接受受理点组织的预审查;
四是接受军队有关部门组织的文件审查或现场审查;
五是通过资格审查后取得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
4.问:企业想申请装备承制资格认证,应该如何找到合适的申请受理点?
答:
首先根据产品专业,申请单位为哪个军兵种(或军委机关)提供或拟提供产品,即向该军兵种(或军委机关)所属受理点提交申请;同时为多个军兵种(或军委机关)提供产品的,应向任务量大的军兵种(或军委机关)所属受理点提交申请。
其次,在已确定军兵种(或军委机关)基础上,按照属地原则,申请单位向该军兵种(或军委机关)负责所在区域的申请受理点提交申请。
5.问:目前申请装备承制资格认证的企业那么多,怎么才能得到军方的优先受理呢?
答:
如果您的企业是下面三种的情况中的一种,就能够获得军方的优先受理。
一是属于军方急需的;
二是属于行业技术领先、填补军事技术空白的;
三是属于军选民用产品,参与军方招标并已中标的。
承制资格申请周期久,流程复杂,企业需提前做好谋划。